电话
0113-593098087
潍报全媒体记者 宋树云 编辑 冯淑杰【案例】青州男子杨某开着公司,谋划肥料生产销售,也从事蔬菜、瓜果种植谋划。自2011年开始,杨某在青州市某乡镇谋划期间,借了许多外债。
为了取信他人,杨某伪造公章,试图骗取他人信任。2013年12月,杨某为向刘某乞贷,伪造了青州市某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以实时任该镇法定代表人的小我私家印章,并将上述印章加盖于其与刘某签订的乞贷条约上保证单元签章栏处。因为无力归还,2015年3月,杨某为躲躲债务逃匿至黑龙江省。杨某的众多乞贷人认为他涉嫌诈骗,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015年5月13日,杨某被青州市公安局上网追逃。2019年9月11日,青州市公安局民警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将被告人杨某抓获归案。
日前,青州市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宣判。【提醒】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被告人杨某是否组成诈骗罪,青州市人民法院联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综合评析如下:认定被告人杨某的乞贷行为性质的关键在于区分是债务纠纷的借贷行为还是诈骗行为。
在债务纠纷中,乞贷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无法归还,是民事执法调整领域。而诈骗罪中,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的居心,并非客观原因不能送还,而是基础不计划归还。
在民间借贷领域发生的诈骗案件中,不能仅以乞贷的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不符为由即认定被告人具有诈骗的居心,进而认定为诈骗犯罪,而是应当严格根据诈骗罪的犯罪组成要件加以判断。被告人行为是否组成诈骗犯罪,首先应重点审查被告人行为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以事后的不能归还或逃匿行为来倒推乞贷时的主观目的。由于被告人杨某乞贷除用于归还其他乞贷及利息,大部门是用于公司谋划,并非用于小我私家消费,其用于公司谋划目的是公司谋划赢利后再归还乞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伪造青州市某乡镇人民政府印章,已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应予刑罚。关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作的杨某不组成诈骗罪的辩解、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取。被告人杨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同时提醒:伪造国家机关公牍、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人民团体印章,都是我国刑法例定的犯罪行为。购置、使用伪造的证件也很有可能冒犯执法,负担刑事责任。宽大群众一定要增强执法学习,提高守法遵法意识,切勿因小失大,自食苦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划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偷窃、抢夺、扑灭国家机关的公牍、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元、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文来源:亚盈体育-www.xuandusj.com